康友会章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本会员章程适用于康友会俱乐部的所有成员。
- 第二条 康友会俱乐部的宗旨是为热爱生命、关注健康的人们提供全面的健康服务。
- 第三条 本章程为康友会俱乐部对其会员的会籍管理的规范,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
- 第四条 本会员章程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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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康友会俱乐部及管理中心
- 第一条 康友会俱乐部成员为自愿加入康友会俱乐部的会员。
- 第二条 康友会俱乐部管理中心是上康网指派的专门管理团队。
- 第三条 康友会俱乐部管理中心负责会员资格的审批、会员权利义务的维护、会籍管理以及会员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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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会员类别及会籍的生成
- 第一条 康友会俱乐部会员分以下类别:
- ◆ 康友会普通会员
- ◆ 康友会VIP会员
- 第二条 康友会俱乐部会籍可直接在上康网客户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 第三条 申请康友会俱乐部会籍的人士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居民身份或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入境手续的外国公民。
- 第四条 会员的类别的办理:
- ◆ 普通会员:
- 任何满足第三章第三条的人士均可自本章程发布之日起,通过以下三种方式
- ◆ 通过上康网客服预约健康体检,并自愿加入康友会俱乐部;
- ◆ 参加上康讲师团系列讲座,并自愿加入康友会俱乐部;
- ◆ 直接在上康网上通过客服提交资料自愿加入康友会俱乐部;
- 成为康友会俱乐部普通卡会员。
- ◆ VIP会员:
- 任何满足第三章第三条的人士均可自本章程发布之日起,通过申请加入并购买上康VIP会员年度健康管理服务卡,成为上康VIP会员;并享有卡内包含的健康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及资费请垂询上康会员中心全国热线)。
- 第五条 申请入会时必须提供正确的个人相关资料,并填写《康友会俱乐部入会申请表》,同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必要时需要按要求提供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 第六条 会员资格经审定后,由康友会俱乐部发放相应的会员卡(普通会员暂无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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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会员权利
- 第一条 会员享有使用会员卡按照在上康网提供的服务项目实际消费额获取积分的权利。
- 第二条 会员享有使用会员积分兑换康友会俱乐部指定服务项目的权利。
- 第三条 会员享有接收康友会俱乐部提供的健康保健知识的权利。
- 第四条 各类会员享有会员卡相应优惠的权利
- ◆ 康友会普通会员:
- 免费获取健康保健知识(邮件及短信)及活动咨讯;
- 免费参加由上康网举办的健康知识讲座一场;
- 在上康网合作商家享受相应的折扣优惠;
- 在深圳瑞格尔体检中心体检享受9.5折优惠;
- 此卡解释权归上康网。
- ◆ 康友会VIP会员:
- 免费获取健康保健知识(邮件及短信)及活动咨讯;
- 免费参加由上康网举办的健康知识讲座;
- 在上康网合作商家享受相应的折扣优惠;
- 在深圳瑞格尔体检中心体检享受9折优惠;
- 享受上康健康管理卡的相关服务,例如私人医生、健康体检、健康生命之旅、健康方案指导等。该服务具体内容由公司或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根
- 据实际情况提供,公司在提供服务时,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服务项目收取一定费用,但会员对是否接受此服务项目具有决定权。
- 此卡解释权归上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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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会籍管理
- 第一条 会员卡只限会员本人使用。上康健康管理卡服务实行会员制,用户必须在上康网注册后,才能使用。
- 第二条 康友会俱乐部各类会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会员申请入会时必需提交个人真实身份资料,以备会员卡挂失、补领时核实。
- 第三条 康友会俱乐部各类会员的会籍有效期为1年。会籍有效期内,经本人申请,会员管理中心将为会员延长一次会籍有效期。
- 第四条 会员如在会籍有效期内可自愿取消会籍资格。会员要求取消会籍资格必需填写《会籍取消申请表》。会籍取消后,会员卡需收回并冻结。
- 第五条 会员完成注册后十日内未对本章程提出个人反对意见,视为同意。
- 第六条 会员在参加上康的活动时,务必携带会员卡, 会员遗失会员卡应及时向康友会俱乐部挂失。康友会俱乐部会及时冻结挂失卡的会员积分,直到补领的新卡生效。根据实际卡的成本收取一定工本费。
- 第七条 会员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上康康友会有权在不通知会员本人的情况下,暂停或终止其会籍,必要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 ◆ 严重违反本会员章程;
- ◆ 严重损害康友会俱乐部形象和声誉;
- ◆ 对其他会员造成严重损害;
- ◆ 会员未经允许私自变更、转让或出售会籍;
- ◆ 会员故意隐瞒真相,带来严重后果;
- ◆ 其他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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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服务内容
- 第一条 上康公司为会员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例如私人医生、健康体检、健康生命之旅、健康方案指导等。该服务具体内容由公司或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公司在提供服务时,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服务项目收取一定费用,但会员对是否接受此服务项目具有决定权。
- 第二条 公司向会员提供的健康管理服务由于客观原因会不定时地修改,修改后的内容,公司有义务通过公司网页和电话等通知会员。 会员注册后即表示同意接受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接受服务变更等信息。
- 第三条 隐私保护
- ◆ 上康公司承诺不对外公开或者向第三方提供会员注册资料以及用户使用该服务信息等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为维护社会公众和上康公司的合法利益。
- ◆ 公司有权对会员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运用。
- 第三条 免责声明
- ◆ 会员明确同意其使用公司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和产生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公司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会员服务实行实名制,注册时必须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的准确性由个人负责,如因个人资料原因影响服务质量,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系统故障无法正常服务时,公司和合作方均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 ◆ 用户应该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使用方法与操作规则,如因使用不当而产生的问题由会员负责。
- ◆ 会员注册后即表示同意接受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接受服务变更等信息。
- ◆ 用户须遵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规定,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此服务。
- ◆ 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图片等受版权、商标、财产所有权的保护。会员只有在获得公司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不能擅自转载。
- 第四条 违约赔偿
- 会员同意保障和维护公司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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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其他
- 第一条 康友会俱乐部会员会籍身份并不被视为持有上康网股份,且不会与康友会俱乐部和上康网的股权相关的权益及其他所有者、管理者权益产生任何法律关系。
- 第二条 康友会俱乐部有权对本章程之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章程内容将在上康网上发布公告。在公告期内康友会俱乐部如未收到会员有关变更会籍的申请即认为会员接受了变更内容并同意保留会籍。
- 第三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康友会俱乐部和上康网不能正常履行本章程义务时,康友会俱乐部和上康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第四条 本章程就健康管理服务内容或者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和原则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五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上康网。